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互动交流,倾听合理诉求,吸收合理化建议,学校专门开设校领导信箱。为更好地发挥校领导信箱的作用,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事项:
1.校领导信箱受理范围:
1.1涉及学校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;
1.2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;
1.3学校有关部门不受理或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;
1.4反映学校有关人员的问题;
1.5其他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。
2.校领导信箱写信须知:
2.1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,并应客观真实;
2.2为便于及时准确地了解来信诉求,建议尽量详细客观地描述所反映的问题,并务必注明来信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,匿名来信一律不予受理和回复;
2.3为提高来信办理效率,建议按照“一事一信一投”进行发送;
2.4来信内容应做到言语文明,不得捏造事实,不得辱骂、诬陷他人,不得损害其他师生员工、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;
2.5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,校领导信箱可不予受理,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;
2.6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,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部门、单位提出,校领导信箱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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